华晨集团拟被罚款5360万元,所谓何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华晨集团拟被罚款5360万元,所谓何事?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综合上述违法事实,依据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责令华晨集团改正,给予警告以及处罚款,合计华晨集团受到5360万元的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华晨集团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召开:
4月20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沈阳中院的主持下,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管理人和债权人、债务人、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等有关人员参与会议。

截至4月20日11时20分,共有2825位债权人登录网站观看会议,所代表债权金额约444.54亿元。
研发投入力度不够与自主创新不足致使华晨集团缺乏核心技术,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严重下滑,且债务规模过于庞大,难以及时偿还债务利息及本金等,导致企业价值受损。
此次罚款对华晨集团有重大的启示:
1、需加强自主创新,拥有核心技术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企业缺乏创新型自主品牌将会严重阻碍发展与进步。华晨集团与宝马集团进行合资成立华晨宝马,但是华晨集团过分依赖合资企业的技术以及利润,并没有拥有独立自主的核心技术。

2、立足实际需求,合理发行债券
如今,市场逐步走向开放竞争,国企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企业发行债券计划,确保企业制定的债务筹资计划与经营效益、自有资产之间相匹配,避免过度举债行为。
3、加强自主品牌经营,构建多元化利润来源
华晨中国依靠国家政策红利保护,却没有实现独立自主创新与拥有核心竞争力。根据华晨中国2020年上半年数据显示,华晨中国净利润为40.45亿元,剔除华晨宝马的利润,华晨中国亏损3.4亿元。自主品牌盈利状况不佳,其利润来源过于依靠合资公司。而国家政策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做出相应调整,一味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